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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有关“公摊面积”的新闻被刷屏,
大家都在讨论:
难道“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以后真的要取消了吗?
我们先来看消息的起源↓↓↓
近日,《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正式挂网开始征求意见,里面包含了13项工程项目规范和25项工程通用规范。其中,工程项目规范第10项,即是引发大家讨论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在《征求意见稿》当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多数人的讨论,其实就源于此。你看,《征求意见稿》都明确了,“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那不就是取消了吗?
这只是有些媒体的错误理解!《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只是个技术规范我们首先要了解一点:这个征求意见稿,征求的是对一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意见,因为这个《规范》是开展工程建设活动的“底线”要求,具有“技术法规”性质,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中位于顶层。
也就是说,这个规范未来约束的是工程建设行为,约束对象是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这与我们所关心的住宅交易到底是以“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来计算,并无直接关系。与我们大家关心的物业费、取暖费以何标准收取,也没直接关系。
毕竟,我们商品住房购买、保有过程中,都有各自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都各有负责,这其中明确该管的内容,怎么可能被本不该管的《住宅项目规范》就给说了算呢?
所以,指望一个技术规范,就能解决我们大家都关心的一个话题,你说怎么解答?
(资料图)
难言的“公摊面积”之所以大家对这个话题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