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面积约亩泉州市年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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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发布

泉州市年度第五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滨湖片区)公示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涉及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东园镇上林村、凤浦村、龙苍村,共涉及1个乡镇3个村,1个国有单位,涉及泉州台商投资区1个国家级开发区。项目区用地范围:东至龙苍村,南至东纬三路,西至滨湖东路,北至东纬一路。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61.公顷(.28亩),其中:农用地44.公顷(耕地24.公顷),建设用地13.公顷,未利用地4.公顷。

据悉,台商投资区滨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设可增加就业机会和地方税收,带动当地社会经济,加速片区科技创新的发展。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主要用途如下:

工矿用地用途面积35.公顷,主要为工业用地,实现提供厂区建设的功能;

商业服务业用地用途面积1.公顷,主要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实现开展商业、办公、娱乐的功能;

交通运输用地用途面积10.公顷,主要为交通场站用地和城镇道路用地,其中城镇道路用地10.公顷,实现道路交通运输的功能,交通场站用地0.公顷,实现交通停车服务的功能;

公用设施用地用途面积5.公顷,主要为干渠,实现生活用水调节的功能;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用途面积7.公顷,主要为防护绿地和公园绿地,其中防护绿地2.公顷,实现隔离防护功能,形成天然生态保护屏障的功能,公园绿地4.公顷,实现净化空气,减少公害的功能;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途面积1.公顷,主要为医疗卫生用地和社会福利用地,其中医疗卫生用地0.公顷,实现卫生医疗保障的功能,社会福利用地0.公顷,实现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发展,保障居民的基本权利,促进城市社会和谐发展的功能。

公益性用地包含交通运输用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用途、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途,合计25.公顷,占用地总面积40.68%,符合自然资规〔〕5号文规定。

方案计划实施周期为年-年,3年内实施完毕。

方案全文如下:

泉州市年度第五批次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滨湖片区)

一、概述

(一)编制背景

改革开放后,随着海峡两岸交往的不断扩大,福建省率先成为台商到祖国大陆投资的热点。为了推进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加快改革开放进程。年3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并赋予设区市的部分行政管理权限和先行先试的特殊政策,委托泉州市委、市政府管理。

泉州台商投资区位于惠安县南部,泉州中心城区东面,距离泉州市人民政府直线距离仅3公里,被定位为泉州城市副中心。下辖有洛阳镇、东园镇、张坂镇、百崎乡和省级惠南工业园区,区域面积平方公里。投资区与泉州市新行政中心隔海相望,坐拥“泉州之眼”百崎湖,建有海上丝绸之路艺术公园和海上丝绸之路生态公园。

滨湖片区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中的杏田东园片区,作为泉州台商投资区重要组团之一,该片区以科技创新作为第一动力源,以产业创新能力提升为发力点,促进产业创新要素集聚和产业化,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突出“科技创新”核心地位,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业创造动能,建成环泉州湾科技创新中心和现代产业高地。

(二)编制原则

1.依法合规性原则

本次方案编制坚持以相关法律和政策依据为准绳,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3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2.科学合理编制、确保开发必要原则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城市的长远发展,根据土地经济规律、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确保开发的必要性。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编制工作,着重解决实际问题。

3.公共利益优先原则

公共用途是成片开发的基本特征,本方案编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根本出发点,切实维护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将成片开发效益最大限度地惠及人民群众

4.节约集约性原则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和节约集约优先战略,依据滨湖片区开发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际用地需求、土地综合开发相关政策等科学、合理确定各类建设项目的建设总规模和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5.综合开发原则

本次成片开发坚持以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为导向,践行“统筹规划、成片开发,突出特色、优化功能”理念,对成片开发区域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最大限度地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全面增强城市承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年修正版);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5号);

3.《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3号);

4.《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6号);

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51号);

6.《惠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6-)调整方案》(含泉州台商投资区);

7.《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

8.《泉州台商投资区杏田东园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9.《泉州台商投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0.《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商务厅关于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闽自然资发〔〕号);

11.《泉州台商投资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12.《泉州台商投资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1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14.其他相关材料。

二、编制条件

(一)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情况截至年5月底,泉州市本级批而未供土地面积.公顷<公顷。年和年,泉州市本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分别为27.20%和16.06%,均已超过15%。截至年5月底,泉州市本级闲置土地面积41.公顷<50公顷。年和年,泉州市本级闲置土地处置率分别为78.10%和26.78%,均已超过15%。符合《实施细则》的要求。

(二)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益情况泉州台商投资区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排名第82(共88家参评);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排名第91(共93家参评);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排名第91(共93家参评)。泉州台商投资区不属于连续三年排在全省后三名的情况,符合《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已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情况泉州市本级无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三、基本情况

(一)成片开发位置、范围、面积

泉州台商投资区成立于年,为国家级台商投资区,也是泉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主园区,位于泉州市区东部,距离泉州市人民政府直线距离仅3公里,被定位为泉州城市副中心。该投资区下辖洛阳镇、东园镇、张坂镇、百崎乡四个乡镇。本方案涉及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东园镇上林村、凤浦村、龙苍村,共涉及1个乡镇3个村,1个国有单位,涉及泉州台商投资区1个国家级开发区。项目区用地范围:东至龙苍村,南至东纬三路,西至滨湖东路,北至东纬一路。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年年度变更数据库,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61.公顷,其中:农用地44.公顷(耕地24.公顷),建设用地13.公顷,未利用地4.公顷。

(二)现状基础设施条件

1.交通现状

(1)公路本方案周边杏秀路、滨湖东路、东纬一路、东纬二路、东纬三路等已形成完善的交通路网;本片区涉及的东园镇境内交通网络四通八达。国道线、福厦高速公路、泉三高速公路南惠支线、洛秀组团东西主干道、洛秀组团南北主干道、惠城大道、杏秀路、沿海大通道、泉州环城高速公路等贯穿其中,与国道接壤的杏秀路贯穿全镇,通港路及后渚大桥的通车,尤其是沿海大通道、台商投资区东西主干道的建成,使得7该片区对外联系便捷。

(2)铁路本方案涉及的东园镇北侧有福厦高速铁路、漳泉肖铁路穿过,该成片开发区域距离福厦高速铁路泉州东站32公里,距离漳泉肖铁路惠安南站15公里。福厦高速铁路是福建省第二条快速铁路,随着福厦高速铁路建成通车,将缩短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之间的时空距离,厦榕将形成1小时交通圈,厦漳泉将形成半个小时交通圈,推进海西城市群快速发展。漳泉肖铁路自开通运营以来,致力于铁路货物运输营销工作,充分利用闽南丰富的能源和经济优势,挖掘潜力,促进货运量逐年稳步增加,奠定了铁路运输在闽南地区重要物流大通道的新格局。

(3)机场本方案涉及的东园镇距离泉州晋江国际机场28公里,该机场为4D机场,为军民合用机场,截止年8月,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已包括厦航、深航、川航、顺丰等在内的19家公司在该机场运营客货运航班,开通国内外客运航线条,通航城市45个,每周进出港约个航班。泉州晋江国际机场成为泉州连接世界的桥梁纽带和发展的动力引擎,已渐成发展成为泉州对外交流、交往便捷的空中“黄金通道”,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成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源。

(4)跨江、跨海通道本方案涉及的东园镇与后渚大桥、泉州湾跨海大桥等大型跨江、跨海大桥相连接,将东园镇与泉州中心城区、东海行政中心,及石狮、晋江、南安、安溪、永春、德化等片区紧密地连在一起,使该地区处于泉州中心城区、惠安、石狮、晋江等地的交接地带。后渚大桥连接该区与后渚港,泉州湾跨海大桥北端起点就在东园镇,连接杏秀路。泉州湾跨海大桥完工,让泉州真正形成环湾经济带,由沿江向滨海城市发展,使片区将大大受益。

(5)港口本方案涉及的东园镇距离综合性运输港秀涂港约13公里,该港口位于泉州湾北岸,港区西侧与大坠岛相接,距离秀涂陆域约2公里的深水区,结合大坠岛建设岛式码头区,并通过引桥与秀涂港后区相连。以秀涂港为中心,还将建设15平方公里的保税港区,将其打造成为服务泉州台商投资区、服务泉州湾中心城市的新港区。

2.市政设施现状

(1)电力条件

经调研,该片区内现状用电由kV/kV长新变提供,供电电压等级为高压送电电压千伏,中压配电电压10千伏;低压配电电压/伏,现状高压电力线路均为架空和电缆线路埋地敷设,低压电力线路均采用电缆沿电缆沟敷设,能够满足成片开发区域用电量需求。

(2)供水条件

片区内居民的生活用水以自来水为主,浅层地下水为辅。区内居民的生活用水和部分企业用水皆由台商投资区供水管网供应,现状区内供水管网系统为环网布置模式。水质达到生活用水标准,可满足成片开发实施后用水需求。

(3)排水条件

片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污水管道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排水管,管道敷设在车行道下,原则上尽量采用顺坡布置,分区排入惠南污水处理厂;雨水管道采用平口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管道敷设在道路中心线下,雨水由管道分系统排入水系,可满足成片开发实施后排水需求。

(4)通信条件

东园镇电话最低需求数量为19.4万部电话,电信由洛阳电信局和东园电信局提供服务服务。电信线路主要布置在道路的人行道下,原则上布置在道路的西侧或南侧。有线电视网络利用中心组团作为依托,广播有线电视线路与电信线路合用电信通道。已实现移动电话无盲区覆盖,可提供电话服务及各种现代化的电报、电传、特快专递、无线通讯、互联网等电讯邮政服务。本次成片开发区域已有通信管线通达,可满足成片开发实施后通信需求。

(三)实施周期

综合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遵循城市发展机理,统筹考虑资源禀赋、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情况、征收难度、融资情况、建设计划等因素,本方案实施周期为3年(年-年)。

四、必要性分析

(一)必要性

1.聚力创新驱动,建设科技创新活力新区滨湖片区将以通信技术为重点,集聚技术、人才、资本、产业等科技创新全要素,汇聚科研院所、科研创新平台、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机构、人才团队等创新资源,建设高科技都市型产业聚集区。片区将在现状基础上,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升级发展战略,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通信设备产业做优做强,积极培育新消费新供给,构建差异化、特色化、便利化的现代通信服务行业,全面提升5G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移动物联网建设和物联网终端部署,推进城乡基础设施、生活服务和生产制造等领域感知系统建设,规模化部署社会治理神经元感知建设。高水平发展5G和固网“双千兆”覆盖,实现5G网络连片优质覆盖,将该片区建成创新、创业、创富的科技片区,打造科技创新示范区的“新名片”。

2.引进创新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滨湖片区将引进先进技术,继续发挥传统产业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中坚作用,突出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加快推进产业提档升级,促使传统行业向国际化转变,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片区将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以高起点规划,以高新区主园区为支撑,加速创新载体、创新平台的空间布局和资源整合优化,打造辐射全市的区域创新中心。通过加强项目引进,加大技术改造,使传统产业优势不断巩固和优化。

同时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大力发展EUHT-5G技术,生产如主机、交换器、路由器无线智能工业通信设备等;引进台湾生产技术和瑞士布勒生产线、丹麦SPX生产线等高新技术,促使传统产业向高端化、两型化、高新化方向发展。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创新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产业带。全面促进与周边地区在区域联动、国际开放、科技创新、现代产业等方面的衔接互动。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催生新发展动能、激发新发展活力、打造对外开放新优势、拓展社会发展新局面,不断在新发展阶段取得更大成绩。

3.促进产业要素集聚,实现产业园区化滨湖片区主要是以EUHT-5G技术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为支撑,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推进各类创新资源集聚,增强创新资源集聚承载力。围绕发展科技创新项目,把片区打造成为创新资源集聚地、创新产业发展高地,大力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提升片区自主创新水平及辐射带动区域协同创新能力;围绕主导产业打造高新技术企业集群,推动创新资源向高新技术企业集聚,不断提升片区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度,实现该片区产业园区化。该片区以新材料、先进制造、智能信息技术等为重点,集聚技术、人才、资本、产业等科技创新全要素,汇聚科研创新平台、科技型企业、科技人才团队等创新资源,建设高水平应用研究和创新辐射中心、高科技都市型产业聚集区和优美宜居空间,形成创新、创业、创富的科技新城。符合《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年)》在空间总体布局中对本片区的定位。

(二)科学合理性

1.选址科学合理滨湖片区位于东园镇,系泉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区域,该片区位于台商投资区划定的国家级开发区范围内。片区内及周边建设有杏秀路、滨湖东路、东纬一路、东纬二路、东纬三路等多条道路,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方案范围的划定充分考虑土地征收难易程度,合理避让生态公益林,片区周边地形平缓,自然条件优越,方案中建设用地均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选址符合泉州台商投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发展战略布局。

2.规模、方案科学合理本次成片开发以《泉州台商投资区杏田东园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的工业用地为基础,以完善园区内部路网、尽快开发投产为目标,充分发挥科技产业优势,合理安排拟实施项目开发时序,结构布局、功能分区明确,规模合理。本项目将完善配套道路、防护绿地、公园绿地以及医疗卫生用地等公益性用地,形成休闲景观绿带和绿色开放空间,公益性用地比例超过40%,符合自然资规〔〕5号文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五、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61.公顷,台商投资区滨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建设可增加就业机会和地方税收,带动当地社会经济,加速片区科技创新的发展。

主要用途为工矿用地,占比57.41%;商业服务业用地用地,占比1.91%;交通运输用地,占比17.11%;公用设施用地,占比9.15%;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占比11.5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比2.86%,具体情况如下:工矿用地用途面积35.公顷,主要为工业用地,实现公益性用地包含交通运输用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用途、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途,合计25.公顷,占用地总面积40.68%,符合自然资规〔〕5号文规定。

六、拟建项目及实施计划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61.公顷,其中涉及的存量用地面积7.公顷,故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54.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年-年,3年内实施完毕。

其中:年实施面积9.公顷,主要为工业用地工程项目、道路工程项目,完成比例17.42%;年实施面积17.公顷,主要为工业用地工程项目、生态景观工程项目、医疗用地项目、商业服务业工程项目、公共停车场服务项目,完成比例31.69%;年实施面积27.公顷,主要为工业用地工程项目、绿化工程项目、干渠工程项目,完成比例50.89%。

七、合规性分析

(一)国土空间规划根据《惠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6-)调整方案》(含泉州台商投资区),本方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区域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面积分别为55.公顷和6.公顷,未在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范围内。因此本方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区域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年)》第五章空间总体布局第23条,滨湖片区位于总体规划中的工业用地,是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功能区。滨湖片区在功能布局上符合《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年)》。泉州市人民政府承诺方案获批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第四章聚力创新驱动、人才支撑,建设科技创新活力新区,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发展的战略支撑,深入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以时空产业基地落户为契机,引进5G产业、北斗导航定位产业、物联网产业的龙头企业,建设成为辐射全市乃至全省的创新中心和高科技产17业发展示范区。因此本项目符合《泉州台商投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本方案已纳入泉州台商投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年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年度工作度计划中。

(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各类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情况经数据分析,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传统村落、文物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遗址等建筑;不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涉及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八、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商务厅关于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闽自然资发〔〕号)文件关于“沿海国家级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的固定资产投入强度不低于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的要求,以及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泉州台商投资区杏田东园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关于工业用地容积率1.0-2.5,特殊情况下工业用地容积率可控制在3.5以下。通过采取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强化用地合同管理等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因地制宜配置用地,提高现有用地使用效益,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形成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科技产业区。

(二)经济效益

本成片开发方案主要涉及工矿用地及商业服务业用地。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土地征收标准中的永久征地费用测算:本方案拟征收土地54.公顷,土地征收成本约万元。其中,耕地占补平衡方案由泉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补充耕地以及省域内有偿调剂补充耕地指标方式予以落实。

本方案可供出让经营性用地主要涉及工矿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拟出让土地面积35.公顷,预计土地出让收入约万元。商业服务业用地拟出让土地1.公顷,土地出让收入约万元。该成片开发方案合计土地出让收入约万元。本方案成片开发预估收益以意向入驻5G无线通信设备产业化项目为例,预估片区年纳税不低于16万元。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该项目国民经济评价是可行的。科技创新是该片区发展方向,可以带动泉州台商投资区产业链进一步发展,同时对区域内空间结构分布有一定的影响,有利于增加区域经济效益,促进该区域的经济发展,提高国民生产水平。

(三)社会效益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的科技产业区,企业的入驻,有利于完善周边工业区的产业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加就业机会和地方税收,带动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加速周边片区的开发建设。

滨湖片区主要以科技产业为主,建成投产后带来的各种经济增长效应所产生的就业和提高当地居民收入的作用是明显的。项目的建设,将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促进产业人口城镇化,通过引进先进企业的管理理念,提高劳动者素质,扩大、完善工人、管理人员与企业家队伍,从而优化当地的社会结构,解决周边居民的就业问题。目前,片区已有两家意向入驻企业,产业集聚及企业群的形成可提供约个就业岗位,增加当地就业机会,吸收当地剩余劳动力,减轻社会就业压力,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生态效益

片区通过不断坚持科技创新,实施生态化科学技术,发展知识经济,信息经济,最大限度地实现生产非物质化,减少材料消耗和废弃物的排放,从而实现对环境的保护。并且利用科技创新技术大大提高生产力,改进居民生活方式,改善环境污染,减少资源索取,改善社会需求,促进片区向高科技方向发展,实现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

因此,本次成片开发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还有利于创新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资源利用价值,使经济社会向节约型社会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转变。片区的污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管道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排水管,管道敷设在车行道下,埋深可满足管线综合的要求。污水管道原则上尽量采用顺坡布置,分区排入惠南污水处理厂处理。此外,惠南污水处理厂采取“改良型卡式氧化沟工艺法处理后”,将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通过深海扩散方式排放,最大限度减少对近海海域的污染。片区防山洪、防内涝按照30年一遇的标准,保障区内自然水体面积,对水域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治理。片区涉及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变更前将依法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符合规划用途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泉州市人民政府在土地征收后,开发建设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要求,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将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改造和绿化等,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同时在土地开发、规划、建设等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满足周边及生态环境质量与安全要求。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区,而且已保留了7.公顷防护绿地和公园绿地等具有生态保护功能的用地,不会对区域附近生态产生不良效益。

九、征求意见情况

(一)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学者意见年6月4日,泉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泉州市年度第五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会,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土地、规划、产业等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的意见,经充分讨论,同意本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方案,共收集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教育文体旅游局,科技经济发展局、招商局有限公司各1位专家和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专家学者2人以及东园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所、凤浦村、上林村、龙苍村对成片开发方案的意见建议14份,本方案已根据意见修改完善。

(二)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已于年6月7日发函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年6月8日,泉州市年度第五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滨湖片区)所涉及的东园镇凤浦村、龙苍村、上林村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其中:凤浦村共有村民代表60人,实际到会村民代表50人,到会村民代表均一致同意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比例为83%;龙苍村共有村民代表46人,实际到会村民代表38人,到会村民代表均一致同意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比例为83%;上林村共有村民代表人,实际到会村民代表45人,到会村民代表均一致同意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比例为78%。符合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规定。

十、结论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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